暨教通〔2018〕7号
各本科教学单位:
按照学年工作安排,本学期将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一、本学期有教学任务须被评估的教师:
(一)两年内需要晋升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的授课教师。
(二)在我校担任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不含教授)。
(三)申请英语授课(包括全英和双语授课)的教师。
(四)承担新设课程教学的教师。
二、评估要求
各单位即日起组织专家、领导到各本科课堂听课、评估。
(一)专家评估要求
1.专家组组长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学期末将所有填写好的听课评估表原件收齐,于6月29日前交学院教科办。
2.每位被评估教师至少须有两位专家的评估成绩。
3.每位专家至少须对被评教师的同一课程听课两次。
4.对于非英语类课程使用英语授课的教师,专家听课后,务必在听课评估表中标明该教师实际授课语言(全英/双语授课)。
(二)领导评估要求
1.领导组负责人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可根据学院实际扩大被评估教师范围,在学期末将所有填写好的听课评估表原件,于6月29日前交学院教科办。
2.每位领导一学期听课量不应少于6学时。
3.领导听课重点关注课堂组织纪律及教学安全。
(三)学院组织要求
1.各单位教科办填写《暨南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附件1),于3月16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各单位教科办应向专家组和领导组提供本单位被评估教师名单及相应课表。
3.各单位教科办收齐专家、领导听课表原件后,应填写《暨南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专家组)》、《暨南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领导组)》(附件2、3),并于2018年7月6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交教学质量科。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如需更改已提交的名单,请发送电子邮件至教学质量科备案。
(二)空白专家、领导听课表可到教学质量科领取。
(三)教学质量科联系人:杨泽铭;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2室;联系电话:020-85220745;电子邮箱:ojwzlk@jnu.edu.cn。
附件:1.暨南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
2.暨南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专家组)
3.暨南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领导组)
教务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