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学院与华文学院分阶段培养学生名单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3-12-28 17:11:00 阅读:10

日本学院同学

根据《日本学院与华文学院分阶段培养全日制本科生工作方案(试行)》,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28日至2024年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列出具体事实,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邮箱地址:ojwxjk@jnu.edu.cn

   

   附件  2023年日本学院与华文学院分阶段培养学生名单.xls


   

教务处

2023年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