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院同学:
根据《日本学院与华文学院分阶段培养全日制本科生工作方案(试行)》,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列出具体事实,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邮箱地址:ojwxjk@jnu.edu.cn。
附件 2023年日本学院与华文学院分阶段培养学生名单.xls
教务处
2023年12月28日
更新时间:2023-12-28 17:11:00 阅读:10次
日本学院同学:
根据《日本学院与华文学院分阶段培养全日制本科生工作方案(试行)》,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列出具体事实,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邮箱地址:ojwxjk@jnu.edu.cn。
附件 2023年日本学院与华文学院分阶段培养学生名单.xls
教务处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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