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公布2022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3-25 17:29:13 阅读:19

暨教通〔2024〕13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及《暨南大学关于公布2022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名单及2020级、2021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暨教通〔2024〕1号)要求,在指导教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原则下,经学院确认,学校审核,最终确定2022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指导教师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对优异学生进行阶段性考察,检查、督促优异生培养工作的落实情况,每学期初组织优异生导师对优异生在德、智、体诸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与优异生商定新学期培养计划。请各位导师及时与优异生进行沟通,适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科研进展情况,及时与学生沟通培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学生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附件:2022级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指导教师名单.xls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